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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A景区笔架山亿元官司背后,绝妙的“空手套白狼”大戏

发布日期:2024-10-14 05:01    点击次数:114

锦州笔架山景区是国家4A级风景区,是一座延伸到海中的山岛,形似笔架而得名。景区有山有海,有沙滩有古迹,有省级文物保护建筑,还有众多道观、佛堂,是辽宁锦州著名的旅游胜地,年接待游客200余万人次。

近期,围绕这座4A景区爆发了一场诉讼金额1亿元的官司。两位民营企业老板围绕笔架山景区,合作布局了近20年,终于到“收网”阶段,却因利益分配不均,互相对薄公堂,轮番诉讼。

小老板“空手套白狼”

此事还要从2005年说起。

锦州笔架山景区始建于1982年,初始各方面条件相对简陋。在2005年前后,全国迎来一波儿旅游资源开发的高潮,笔架山景区不甘落后,也筹划扩容升级。因缺乏建设资金,便引入了社会资本,锦州圣仁某公司,老板是李某祥。

在旅游行业,经常有一些“空手套白狼”的公司,希望靠“做局”抓住个机会,捞一笔大的。锦州圣仁似乎便是其中之一。锦州圣仁李某祥其实并没有钱,但他告诉景区,他将投入巨资扩建景区、升级基础设施。李某祥又告诉自己的好哥们,锦州海兴某公司的老板常某兴,自己有一个绝佳项目,请他一起参与,投资建成之后,整个项目卖给政府,到时候哥俩儿一人能分一个亿。

巨额利益诱惑下,常某兴动心了,转账给李某祥3110万元,并签下字据,约定日后项目卖给政府后,李某祥拿出50%的款项给常某兴,直到付足一亿元。在字据条款上,双方以“哥们儿”相称,并说“遇事好商量”。

有了这3110万元,李某祥就有了启动项目的本钱。后续经过几年的多方谈判和规划,2010年,锦州圣仁和政府部门明确了,主要承担两大工程项目的建设投资,笔架山法雨寺建筑工程和防浪堤工程,项目正式启动。待项目建成后,锦州圣仁不参与景区的经营管理,仅按门票比例拿分成。

两大工程项目,只投资3110万元显然是不够的,后续锦州圣仁以门票分成为抵押,向景区管委会借款,约定以日后的门票分成抵账,先后借了8700万元。

3110万元加8700万元,一共将近1.2亿元。一个小老板,转手套出来1.2亿元,若笔者是这个小老板,笔者会这么想,“日后跟哥们能不能一人分一个亿?很不好说。但我现在就有1.2亿,随便拿出一部分钱糊弄一下景区,剩下的全进我腰包。岂不美哉?”

李某祥是不是这么想的,笔者不知道,但蹊跷的是,套出来的钱一到账,李某祥就立即以现金形式取出,后续的工程建设、材料采购,不走银行汇款,都是线下现金交易,也没有采购合同和票据。在现代商业社会,这是很不寻常的操作。所以,整个项目的建设投入是一笔糊涂账,谁也说不清楚,李某祥到底向景区投了多少钱。

从结果上说,锦州圣仁既没有钱也没有资源,却凭借大胆的操作套出来1.2亿元,供自己随意支配,并且项目建成后,还可以加价卖给政府,到时再赚一笔。这真是一笔绝妙的“空手套白狼”。

好哥俩反目,对薄公堂

2022年2月,政府出手了,地方旅游国资锦州滨海旅游服务集团(简称“锦州滨海”)拟收购锦州圣仁的法雨寺工程、防浪堤工程和工程指挥部,项目总体定价为1.69亿元。

1.69亿元,显然不够哥俩一人分一个亿。事实上,此前李某祥跟政府提出的要价是2.3亿元。

而且这1.69亿元,不是现金支付,先抵扣此前锦州圣仁向景区借走的8700万元,剩下的8200万元,其中5000万元先挂着账,剩下的以景区经营权出让的方式给锦州圣仁。

虽然付款条件不怎么样,但已经投资该项目十多年的常某兴,总算是盼来了的曙光。想当初借给李某祥3110万元,一直没有回音,现在当初立字据的回款条件成立了,终于可以找李某祥要钱了。

然而,李某祥哪里有钱给常某兴呢?整个交易实际上一分钱现金没有,都是各种账款、债务抵来抵去。

李某祥辩称,政府收购没有完成,只是计划收购,钱也一分钱没付,所谓的8700万款项是抵扣之前自己的建设借款,不属于收购款。虽然和地方国企签了协议,但款没付就随时可能变卦。所以,此前签订的字据,还不到生效时间。

显然,李某祥采取的是拖延战术。

拿不到钱的常某兴岂肯善罢甘休。2023年,其将锦州圣仁和李某祥都告上法庭,坚决要按照此前的字据,拿回1亿元。

锦州市太和区人民法院审理此案,也发现了锦州圣仁的蹊跷,锦州圣仁到底向景区投资了多少,是一笔糊涂账。为什么借来的款项一到锦州圣仁的账上,就以现金形式取出?为什么锦州圣仁在建设期间,各项工程款、材料款都没有转账凭证?锦州圣仁自称钱都投进去了,可找来找去,只找到2300万元的工程支付凭证。没有付款凭证,不能排除锦州圣仁把过去的建设款装进自己腰包的可能。

所以,法院认定8700万元属于政府的收购款,视为政府已经支付了8700万元,锦州圣仁应该将其中50%也即4350万元支付给常某兴,剩下不足1亿元的部分,也应通过各种方式支付。总之,要付给常某兴足额的1亿元。

对此判决,锦州圣仁不能接受,发起上诉。2024年9月19日,锦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做出二审判决。二审法院的审理更加严谨且合理。根据法院的判决,锦州圣仁应该把8700万元的50%,4350万元支付给常某兴。至于剩下的款项,政府还没付呢,就先不用给,等以后政府付了再另案处理,现阶段只说现阶段的事。

从这个结果来看,常某兴看似赢了,至少1个亿的字据正式开始生效了,可以去要1个亿了。

但是,从实际情况来看,常某兴未必能拿得到钱。他的好哥们李某祥已经没有钱了,所谓的8700万元收购款只是勾销过去的欠账,没有真正的现金。而李某祥和锦州圣仁早已是诉讼缠身,背负多起官司,早在2019年就被列入失信执行人名单和限制高消费名单。大概率这次判决,赢了官司,但没有多少可执行财产。

至于说此案有什么教训,第一,不要轻易相信你的好哥们拉你入伙投资什么项目。第二,没有钱、没有资源的小企业,就不要碰旅游项目开发了,门槛太高,不适合小企业。第三,各地政府和文旅景区,需谨防有人借旅游项目“空手套白狼”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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